声明:在使用理房通平台服务之前,您应当认真阅读并遵守《数字证书服务协议及用户须知》(以下简称“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您应重点阅读。 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或您按照激活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激活程序后, 或您以其他理房通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理房通平台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理房通平台达成协议。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理房通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数字证书服务用户使用须知》详见附件一。
甲 方:理房通平台用户
乙 方: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乙方是作为国内专注于电子认证服务的运营商,专注于为企业、政府机构和个人提供全面的电子认证服务与信息安全产品解决方案。
2.甲方通过北京理房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房通”)使用数字证书获得电子签名信任服务,成为乙方电子认证体系不可分割的部分;
3.乙方依法制定电子认证业务规则(即:CPS)并公布于乙方官网,CPS明确规定了乙方提供数字证书的功能,以及数字证书各方应承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名词解释
订户: 指从乙方数字认证中心获得证书的个人、组织机构。
数字证书:是指一段信息,它至少包含了一个名字,标识特定的CA或标识特定的订户,包含了订户的公钥、证书有效期、证书序列号,及CA数字签名。
证书私钥:数字证书包含证书本身和一个密钥对,密钥对的一部分是公钥,另一部分称为私钥。公钥公之于众,谁都可以使用。私钥只有自己知道,一般信息都是由公钥进行加密,相对应的私钥进行解密。
理房通平台:指北京理房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第三方支付服务相关的应用软件。
理房通平台服务:指理房通平台借助因特网或其它技术为用户提供的第三方支付相关的服务。
第二条 本协议中的“证书”指个人证书
第三条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证书申请流程向理房通提供有关资料,并保证所填写的注册信息和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则理房通或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申请请求。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数字证书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甲方的证书信息在证书有效期限内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理房通和乙方,并终止使用该证书。
第六条 甲方同意理房通及乙方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甲方的信息。理房通及乙方应合法地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甲方的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予以保密。
第七条 甲方对证书享有独立的使用权。甲方使用证书产生的权利,由甲方享有;甲方使用证书产生的义务、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证书只能在数字证书有效期限内、在理房通平台上使用。
第九条 证书有效期限届满,甲方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办理证书更新手续。
第十条 甲方应当妥善保管证书私钥。因甲方原因致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损毁、丢失、泄露的,甲方应当及时申请办理吊销手续。吊销自手续办妥时起生效。吊销生效前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知悉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者可能已经丢失时,应当及时告知理房通及乙方,协助完成吊销该证书的工作,并终止使用该证书。
第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吊销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向理房通提供的资料或者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
2、甲方证书的信息有变更,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理房通及乙方的。
3、甲方知悉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者可能已经丢失时,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理房通及乙方的。
4、甲方超过证书的有效期限及应用范围使用证书的。
5、甲方使用证书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第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证书私钥被破译、窃取,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第十五条 因设备故障、电力故障及通讯故障或者电脑病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依从严谨、安全的保密原则,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资料。除下列情形外,乙方不会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资料:
1、经过甲方同意提供的。
2、根据执法单位的要求或为公共目的向相关单位提供的。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向政府、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乙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提供的。
4、其他乙方依法应当提供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甲方证书期限届满。
2、甲方证书被吊销。
3、甲方向乙方申请终止本协议,乙方同意的。
4、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的。
5、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本协议应当终止的。
第十八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证书的有效期限。证书期限届满,甲方更新证书的,本协议有效期限顺延至证书更新期限届满日。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通过在理房通平台上点击勾选并确认本协议即视为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协议即生效。
第二十条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不论争议金额大小,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适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项下的简易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拘束力。
附件一:《数字证书服务用户使用须知》
尊敬的用户:
电子签名数字证书是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您颁发的用于识别您身份的数字证书,为确保电子签名数字证书的正确签发和使用,为更好地为您提供规范的服务,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于申请电子签名数字证书前,仔细阅读下列使用须知:
一、电子签名数字证书是指电子签名个人或企业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
二、请您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数字证书申请流程提供有关资料,并保证所填写的注册信息和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您的申请请求。
三、如数字证书信息在数字证书有效期限内变更的,您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本公司,并终止使用该数字证书。
四、您已同意本公司向您注册平台(指理房通平台、理房通运营的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亦称为“注册平台”)、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您的信息。本公司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您的资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对您资料保密。
五、您独立享有数字证书的使用权,同时因使用数字证书产生的义务、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六、数字证书应当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七、数字证书有效期限届满,您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通过您注册平台与本公司办理数字证书更新手续。
八、您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私钥。如因您原因致使数字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九、如数字证书私钥在数字证书有效期内损毁、丢失、泄露的,您应当及时向本公司申请办理吊销手续。吊销自手续办妥时起生效。吊销生效前发生的损失由您承担。
十、您知悉数字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者可能已经丢失时,应当及时告知本公司,协助本公司完成吊销该数字证书的工作,并终止使用该数字证书。
十一、您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有权吊销数字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您应当向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1、您向本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者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
2、数字证书的信息有变更,您未终止使用该数字证书并通知本公司的。
3、您已知悉数字证书私钥丢失或者可能丢失时,未终止使用该数字证书并通知本公司的。
4、您超过数字证书的有效期限但仍使用数字证书的。
5、您将数字证书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十二、因设备故障、电力故障及通讯故障或者电脑病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您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本公司有下列情形并对您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向您承担赔偿责任:
1、由于本公司原因导致将数字证书签发给您以外的第三方的。
2、由于本公司原因导致数字证书中的信息错误的。
3、由于本公司原因导致数字证书私钥被破译的。
您应当在以上情形出现之日起两年内向本公司提出赔付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您放弃请求本公司赔付的权利。
十四、您向本公司提出赔付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协助本公司完成相应的调查工作:
1、能够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护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
2、能够证明您遭受损失的材料。
3、能够证明本公司有过错的材料。
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十五、本公司有权通过您注册平台以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的方式修改本使用须知,如做出实质性变更,您有权拒绝修改并应在公布的合理期限内向本公司提出异议并与本公司协商达成一致。
十六、本公司与您因数字证书申请、使用、服务等相关事宜产生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不论金额大小,均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适用其仲裁规则项下的简易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本使用须知为不可撤销要约,承诺期限为1年,本公司通过电子签章方式对本要约内容加以确认并保存在您注册平台上;您在注册平台点击本使用须知的,本要约生效; 承诺期内您在注册平台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点击、勾选、手写签名等方式之一或方式的结合签署《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的,即表示您作出了同意本要约的承诺,本公司与您之间的数字证书服务合同成立并生效,本公司将为您生成数字证书。本公司与您将依照本使用须知和您签署的《数字证书服务协议》的内容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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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08日